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結合2020年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制而成。報告主要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事項。本報告中使用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縣水利局子網(wǎng)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縣水利局聯(lián)系(地址:池州市東至縣堯渡鎮(zhèn)堯城路61號縣水利局,郵編:247200,電話:0566-7011524,傳真:0566-7011524)。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東至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縣政務公開辦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指導下,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公開理念,扎實落實《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1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皖政辦秘〔2020〕66號)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池政辦秘〔2020〕70號)要求,統(tǒng)籌兼顧、突出重點、創(chuàng)新方式、扎實推進,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不斷提升。
(一)主動公開情況
1.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用權公開。一是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根據(jù)政務公開辦要求以及水利局“三定”職責、權力清單、服務清單的內容,開通和完善了縣水利局機構權力配置公開專欄,實現(xiàn)了權力配置要素集中展示、統(tǒng)一風格。同時,集信息公開與辦事服務于一體,達到了一點全通,一“欄”無遺的公開效果。二是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信息公開。嚴格執(zhí)行意見征集、意見反饋的規(guī)范化流程,嚴格要求重大決策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少于30天。本年度面向部門征集意見2次,《安徽省東至縣城市防洪規(guī)劃報告(征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征集意見已完成。注重意見征集的全過程工作,做到有征集必有反饋,意見反饋做到了同步發(fā)布。
2.圍繞做好“六穩(wěn)”“六保”工作加強政策發(fā)布解讀。
一是根據(jù)“六穩(wěn)”“六保”工作要求加強相關信息發(fā)布,本年度“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發(fā)布信息35條。二是切實提升政策解讀質量。發(fā)布負責人政策解讀信息2條,其他政策解讀6條,上級政策解讀4條,高質量發(fā)展政策解讀4條。不斷豐富政策解讀的主體和形式,采用專家政策解讀和動漫政策解讀的形式,使民眾更加了解政策發(fā)布的目的,加大對政策的認同感。本年度也積極開展了政務公開培訓工作,加深了我局各股室對政府公開工作以及相關政策解讀的了解。
3.圍繞突發(fā)性時間應對加強相關信息公開。一是強化對疫情防控工作相關信息的發(fā)布。主動回應疫情相關信息,工發(fā)布疫情防控信息7條,從防控常識手冊到保衛(wèi)疫情期間飲水安全,全方位加深民眾對疫情防控工作的了解。二是強化對防汛救災工作的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fā)布防范強降雨、雷雨大風等預警通知,加強防汛應急應對,公開發(fā)布防汛期間的調度令,全面、及時的公開我縣防汛救災工作的最新進展。
4.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zhàn)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一是加大對農(nóng)飲扶貧工作信息的公開。發(fā)布精準扶貧信息8條,農(nóng)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相關信息4條。二是加大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領域河(湖)長制工作的信息公開力度。集中展示我局河(湖)長制工作成果,本年度共發(fā)布河(湖)長制工作信息22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本年度收到依申請公開2次,分別為申請“2013-2018”集中式水源地情況和要求公開東至縣新民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項目的《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復》。我局根據(jù)《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規(guī)范》及時受理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切實加強政務信息管理。在發(fā)布相關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時,注重填寫和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文號、成文日期、發(fā)布日期、有效性及文本下載設置作為必選項。從源頭規(guī)范發(fā)布質量,對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發(fā)布清理結果。二是切實強化確保信息安全。嚴格要求各局屬單位、各股室在報送和發(fā)布信息是落實信息“三審”至、確保做到“誰發(fā)布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涉密不上網(wǎng)、上網(wǎng)不涉密”的工作原則,根據(jù)縣政務公開辦和第三監(jiān)測的巡察和抽查結果,及時對有問題或缺少的信息進行更正補充,確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及時、有效。
(四)公開平臺建設。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根據(jù)縣政務公開辦要求,規(guī)范升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調整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目錄,加強基層政務公開重點工作領域目錄建設工作,做好目錄內容的遷移和補充工作。二是開辟了政務公開的新渠道。利用電子信息顯示屏、政務大廳窗口等渠道開展政務公開,切實為群眾的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監(jiān)督保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根據(jù)人事變動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日常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運行良好。對政務公開工作和信息報送工作實行通報督查制度,緊盯目標任務,狠抓工作落實。將政務公開工作與日常業(yè)務工作有機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強化學習培訓。根據(jù)要求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專題培訓,由我局政務公開經(jīng)辦人員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著重介紹了“五公開”的內涵、政策解讀的形式和內容以及政務公開重點領域信息目錄的深入解讀。切實加強了水利系統(tǒng)干部對政務公開工作的了解,推動形成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合力。
2020年我局在縣政務公開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績,接受各單位和群眾的社會監(jiān)督、社會評議,社會群眾對我局信息公開評議結果較好。
2020年我局未發(fā)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 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7 | 0 | 3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8 | 0 | 13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41 | +5 | 8 |
行政強制 | 4 | +2 | 4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2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1 | 0 | 1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 | 0 | 1 | 0 | 0 | 0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度,我局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現(xiàn)為:一是政務公開的內容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讀的形式和內容還存在欠缺;三是在政務公開工作長期監(jiān)督整改方面堅持不夠;四是政務公開工作的創(chuàng)新力度不夠。
為此,今后我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致力于改進工作: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著力在政務公開工作上下功夫。二是進一步加強政策的解讀力度,不斷豐富政策解讀的內容和形勢。三是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在提高認識上下功夫。四是積極探索新措施、新方法、豐富形式、創(chuàng)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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