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評定的標準是什么?
目錄清單名稱 |
烈士褒揚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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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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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烈士褒揚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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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524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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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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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21MB1576896N4000524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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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wù)對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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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21MB1576896N40005240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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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4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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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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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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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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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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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yù)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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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
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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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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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東至縣退役軍人事務(w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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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東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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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東至縣退役軍人事務(w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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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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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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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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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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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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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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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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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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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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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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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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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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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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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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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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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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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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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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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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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yù)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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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渠道 |
預(yù)約電話(0566-52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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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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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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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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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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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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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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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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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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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領(lǐng)取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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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lǐng)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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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529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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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529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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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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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
1.【行政法規(guī)】《烈士褒揚條例》(國務(wù)院令第601號)
第十一條國家建立烈士褒揚金制度。烈士褒揚金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戰(zhàn)時,參戰(zhàn)犧牲的烈士褒揚金標準可以適當提高。
烈士褒揚金由頒發(fā)烈士證書的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wù)部門發(fā)給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yǎng)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或者撫養(yǎng)人、配偶、子女的,發(fā)給烈士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yǎng)的兄弟姐妹。
2.【行政法規(guī)】《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國務(wù)院、中央軍委令第602號)第十二條 現(xiàn)役軍人死亡被批準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guī)定發(fā)給烈士遺屬烈士褒揚金。
3.《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政治部關(guān)于貫徹實施《烈士褒揚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民發(fā)〔2012〕83號 六、烈士褒揚金由頒發(fā)烈士證書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發(fā)放,所需經(jīng)費由當?shù)刎斦块T墊支。中央財政每年根據(jù)上年度烈士評定備案工作的情況,及時審核下達烈士褒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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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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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已關(guān)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電子件網(wǎng)上申報,原件線下申報 | 查看 | |
烈士證明書 已關(guān)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電子件網(wǎng)上申報,原件線下申報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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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東至縣退役軍人事務(wù)局 | 毛峻峰 | 受理崗 | 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nèi)容及理由;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 無 |
辦結(jié) | 0.5個工作日 | 東至縣退役軍人事務(wù)局 | 毛峻峰 | 辦結(jié)崗 | 對符合要求的,完成審核后,委托金融機構(gòu)發(fā)放津貼。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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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評定的標準是什么? |
(一)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zhí)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wù)、執(zhí)行反恐怖任務(wù)和處置突發(fā)事件中犧牲的; (二)搶險救災(zāi)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chǎn)、集體財產(chǎn)、公民生命財產(chǎn)犧牲的; (三)在執(zhí)行外交任務(wù)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wù)中犧牲的; (四)在執(zhí)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wù)中犧牲的; (五)其他犧牲情節(jié)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現(xiàn)役軍人犧牲,預(yù)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因參戰(zhàn)、參加軍事演習和軍事訓(xùn)練、執(zhí)行軍事勤務(wù)犧牲應(yīng)當評定烈士的,依照《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的有關(guān)規(guī)定評定。 |
烈士褒揚金如何分配? |
享受烈士褒揚金的烈士親屬自行商定分配方案,協(xié)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
發(fā)放渠道? |
社會化發(f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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