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滿一年以上如何辦理簽注手續(xù)?
事項名稱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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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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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第十五條: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證應當由簽發(fā)機關宣布作廢:(一)喪失港澳臺居民身份的;(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的;(四)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被注銷、收繳或者宣布作廢的(正常換補發(fā)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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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332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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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332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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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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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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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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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方式 |
預約網(wǎng)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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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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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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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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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7091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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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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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21003286868140007091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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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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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210032868681400070911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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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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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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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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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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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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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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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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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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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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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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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東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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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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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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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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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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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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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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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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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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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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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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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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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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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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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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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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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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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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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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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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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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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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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渠道 |
預約網(wǎng)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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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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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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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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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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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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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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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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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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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領取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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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領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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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332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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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332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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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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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jù) |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第二條: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jù)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第八條: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chǎn)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yè)證明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xù)就讀的材料等。
第九條: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換領補領新證時,應當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第十五條: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證應當由簽發(fā)機關宣布作廢:(一)喪失港澳臺居民身份的;(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的;(四)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被注銷、收繳或者宣布作廢的(正常換補發(fā)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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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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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必要 | 必須要原件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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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 童萍/孫海桃 | 受理 | 核對材料 | 無 |
辦結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 童萍/孫海桃 | 辦結 | 對證件進行回收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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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滿一年以上如何辦理簽注手續(xù)? |
居住證一人一證。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 |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的怎么辦? |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xù)之日起連續(xù)計算。 |
證件必須要回收么? |
按照規(guī)定要回收,如果當事人提出想帶回去,可以做剪角處理后歸還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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