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有功人員有哪些?
事項名稱 |
對舉報“制黃”“販黃”、侵權(quán)盜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動有功人員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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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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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舉報下列行為:
(一)出版、制作、印刷、復(fù)制、發(fā)行、傳播淫穢出版物的行為;
(二)出版、制作、印刷、復(fù)制、發(fā)行、傳播含有下列內(nèi)容的違禁出版物的行為: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的統(tǒng)一、主權(quán)和領(lǐng)土完整,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shù)民族風(fēng)俗習(xí)慣、破壞民族團結(jié),宣揚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以及法律、法規(guī)禁止含有的內(nèi)容;
(三)未經(jīng)著作權(quán)人許可而復(fù)制、發(fā)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作品的行為;
(四)盜印、盜制或者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quán)的出版物;
(五)未經(jīng)批準,擅自設(shè)立出版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fù)制、發(fā)行業(yè)務(wù);
(六)偽造、假冒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
(七)擅自印刷或者復(fù)制、發(fā)行境外出版物,非法進口出版物;
(八)買賣書號、刊號、版號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非法出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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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556103,0566-3320794,0566-25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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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332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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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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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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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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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方式 |
預(yù)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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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對舉報“制黃”“販黃”、侵權(quán)盜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動有功人員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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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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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對舉報“制黃”“販黃”、侵權(quán)盜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動有功人員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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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83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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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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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21003286761M400083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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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wù)對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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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21003286761M4000839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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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6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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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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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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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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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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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yù)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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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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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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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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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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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東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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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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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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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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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承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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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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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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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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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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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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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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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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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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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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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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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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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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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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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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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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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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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yù)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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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渠道 |
預(yù)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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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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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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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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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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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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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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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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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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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領(lǐng)取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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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lǐng)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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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332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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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556103,0566-3320794,0566-25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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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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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
【規(guī)范性文件】《“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quán)局掃黃打非辦聯(lián)〔2018〕6號)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和地方各級“掃黃打非”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掃黃打非’部門”),對舉報人員以書面、來訪、電話、電子郵件、互聯(lián)網(wǎng)或者其他形式,舉報涉及“掃黃打非”的有關(guān)非法活動,經(jīng)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后,按規(guī)定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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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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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 已關(guān)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復(fù)印件 | 復(fù)印件2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相關(guān)部門事項信息共享可以查驗后,申請人無需提供。 | 無 | 查看 |
獎勵通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或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舉報獎勵部門發(fā)放的獎勵通知(在查證屬實、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刪除有害信息后30個工作日內(nèi),告知符合本獎勵辦法規(guī)定的舉報人)在相關(guān)部門事項信息共享可以查驗后,申請人無須提供。 | 無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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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個工作日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 呂勝霞 | 新聞出版局 | 根據(jù)受理標準,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員受理通過,打印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應(yīng)當加蓋實施機關(guān)專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內(nèi)容:事項名稱、辦件編號、申請人及聯(lián)系電話、受理機構(gòu)、受理人及聯(lián)系電話、受理時間、法定辦結(jié)時限、承諾辦結(jié)時限、辦理進程查詢方式等信息。受理不通過,打印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應(yīng)提供事項名稱、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機構(gòu)、受理人及聯(lián)系電話、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據(jù)等信息,并加蓋實施機關(guān)專用印章,送達申請人。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yīng)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并出具一次性補齊補正告知書,由申請人補正后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中的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應(yīng)請申請人當場更正。對不能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的,應(yīng)在5日內(nèi)出具一次性書面告知書;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補齊補正通知書應(yīng)提供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機構(gòu)、受理人及聯(lián)系電話、承諾辦結(jié)時限、需補齊補正材料目錄以及每個材料所需的數(shù)量、性質(zhì)(原件或復(fù)印件)、如何補正等信息。申請人補齊補正材料后再來辦理時,可直接調(diào)出補齊補正辦件繼續(xù)辦理。 | 無 |
審查 | 3個工作日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 呂勝霞 | 新聞出版局 | 根據(jù)法定受理條件和申請材料在承諾期限內(nèi)進行書面審查,審查人需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進行審查,審查意見(結(jié)論):同意或不同意。 | 無 |
決定 | 3個工作日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 呂勝霞 | 新聞出版局 | 決定:根據(jù)審查人提出的審查意見,在承諾期限內(nèi)決定是否批準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履行書面告知和信息公開等義務(wù) | 無 |
辦結(jié) | 2個工作日 | 中共東至縣委宣傳部(東至縣新聞出版局) | 呂勝霞 | 新聞出版局 | 根據(jù)審查意見予以辦結(jié)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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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有功人員有哪些? |
以書面、電話或其他形式向全國“掃黃”工作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地方各級“掃黃”工作小組辦公室和公安機關(guān)舉報各類非法出版活動,舉報內(nèi)容經(jīng)查證屬實,并由此破獲有關(guān)案件的人員。 |
如舉報未予以受理是否仍可以申請獎勵? |
不可以,審批部門受理獎勵申請之前須已受理違法舉報。 |
舉報買賣書號、刊號行為能否申請獎勵? |
可以申請舉報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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