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可以用作哪些用途?
事項名稱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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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東至縣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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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應(yīng)當(dāng)經(jīng)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征得上一級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zhǔn);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應(yīng)當(dāng)經(jīng)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省級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該省級人民政府批準(zhǔn);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其他用途的,應(yīng)當(dāng)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wù)院批準(zhǔn)。國有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作其他用途的,應(yīng)當(dāng)報告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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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556103,0566-3320794,0566-25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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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332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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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8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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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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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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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方式 |
預(yù)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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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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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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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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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168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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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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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21556345602Y4000168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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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wù)對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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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21556345602Y4000168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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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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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8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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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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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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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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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yù)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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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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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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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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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東至縣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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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東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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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東至縣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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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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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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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承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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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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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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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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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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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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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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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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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biāo)準(zhǔ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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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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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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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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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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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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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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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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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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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yù)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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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渠道 |
預(yù)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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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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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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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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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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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jìn)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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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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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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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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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領(lǐng)取方式 |
窗口領(lǐng)取,結(jié)果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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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lǐng)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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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332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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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556103,0566-3320794,0566-25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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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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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對文物保護單位進(jìn)行修繕,應(yīng)當(dāng)根據(jù)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yīng)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zhǔn);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jìn)行修繕,應(yīng)當(dāng)報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zhǔn)……”;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26號)第十條:“……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guān),國家文物局為審批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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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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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申請表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或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各要素清晰真實 | 查看 | |
文保單位原有用途和改變用途后的說明及理由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或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各要素清晰真實 | 查看 | |
改變用途后的文保單位的修繕保護管理報告書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或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各要素真實清晰 | 查看 | |
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或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各要素真實清晰 | 查看 | |
縣級文物行政部門或者專家的審核意見書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或復(fù)印件 | 原件1份,復(fù)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各要素清晰真實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zé)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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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5個工作日 | 東至縣文化和旅游局 | 金澤田 | 文???/td> | 受理:申請人在安徽政務(wù)網(wǎng)或皖事通或直接到線下綜合窗口申請,綜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dāng)場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及標(biāo)準(zhǔn); | 無 |
審查 | 5個工作日 | 東至縣文化和旅游局 | 金澤田 | 文???/td> | 審查:綜合窗口工作人員核實申請人的情況和材料; | 無 |
辦結(jié) | 1.5個工作日 | 東至縣文化和旅游局 | 金澤田 | 文???/td> | 符合條件的,綜合窗口工作人員予以辦結(jié)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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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可以用作哪些用途? |
答: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jì)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應(yīng)當(dāng)經(jīng)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征得上一級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zhǔn);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應(yīng)當(dāng)經(jīng)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省級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該省級人民政府批準(zhǔn);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其他用途的,應(yīng)當(dāng)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wù)院批準(zhǔn)。 |
國有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作其他用途的,應(yīng)該向哪個部門報告? |
答:國有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作其他用途的,應(yīng)當(dāng)報告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 |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是否可以轉(zhuǎn)讓給別人? |
答: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zhuǎn)讓、抵押。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yè)資產(chǎn)經(jīng)營。 |
滿意度: 100.00% , 評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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