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造假考生如何處理?
事項名稱 |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加分材料核實轉(zhuǎn)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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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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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3.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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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556101,0566-2556103,0566-332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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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7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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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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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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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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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方式 |
預(yù)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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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加分材料核實轉(zhuǎn)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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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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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加分材料核實轉(zhuǎn)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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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342005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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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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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2174679614864342005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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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wù)對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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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2174679614864342005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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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6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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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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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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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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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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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yù)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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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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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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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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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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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東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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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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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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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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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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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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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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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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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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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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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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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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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biāo)準(zhǔn)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guān)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8號
第三條 報名辦法
?。ㄒ唬┓蠄竺麠l件,申請報考普通高等學(xué)校的考生原則上在其常住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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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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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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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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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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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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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10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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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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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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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yù)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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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約渠道 |
預(yù)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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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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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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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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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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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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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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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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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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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領(lǐng)取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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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lǐng)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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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7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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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556101,0566-2556103,0566-332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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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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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guān)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號):考生可攜帶身份證(少數(shù)民族考生另須提供戶口本)、相關(guān)證書和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fù)印件)到所在市、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申報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將對申報材料原件進行電子掃描并上傳,逐級審核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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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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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簿 已關(guān)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電子件為網(wǎng)上申報。原件為線下窗口申報。 | 查看 | |
加分證明材料 已關(guān)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電子件為網(wǎng)上申報,原件為線下窗口申報。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zé)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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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 汪東風(fēng)/周友德 | 受理崗 | 對申請人申請的事項進行受理。 | 無 |
辦結(jié) | 0.5個工作日 |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 汪東風(fēng)/周友德 | 辦結(jié)崗 | 對申請人申請的事項進行辦結(jié)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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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造假考生如何處理? |
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guān)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將依法依規(guī)取消其當(dāng)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考生的違規(guī)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
加分考生資格信息需要公示嗎? |
需要公示,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xué)、加分項目和相關(guān)佐證材料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學(xué)要嚴(yán)格按照要求詳實、準(zhǔn)確、及時公示考生資格。省教育廳將開展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專項檢查。 |
加分政策有哪些變動? |
自2022年起,取消“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即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以外的“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和“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考生”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2020、2021年符合條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于我省省屬高校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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