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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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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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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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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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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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0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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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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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今年招考公告中沒有明確標注,想咨詢今年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招聘是否有最低服務年限,如有的話具體是多長時間?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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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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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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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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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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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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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友您好!您詢問“咨詢東至縣事業(yè)單位是否設置服務期”的事宜已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yè)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聯(lián)系電話:0566—5292636、5292981)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