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1003287369Y/202405-00091 | 組配分類: | 政策法規(guī)文件 |
發(fā)布機構: | 洋湖鎮(zhèn)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名稱: | 臨時救助標準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4-05-09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臨時救助標準根據(j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以及救助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剛性支出額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類分檔確定。原則上不超過當?shù)氐捅T卤U蠘藴?/font>10倍。
(一)急難型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當?shù)氐捅T卤U蠘藴实?/font>2倍。救助對象為個人的一般給予實物救助或提供轉(zhuǎn)介服務,實物救助標準以滿足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為限。確有必要的,可發(fā)放臨時救助金。
(二)支出型救助對象:對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視相關醫(yī)療保險報銷和醫(yī)療救助后個人自付費用給予救助,應按照個人自付費用分段分檔進行救助,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低保月保障標準的2-10倍;對因子女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應結(jié)合教育費用支出情況給予救助,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低保月保障標準的2-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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