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10032873427/202311-00007 | 組配分類: | 食品用藥安全宣傳活動 |
發(fā)布機構: | 勝利鎮(zhèn)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名稱: | 【安全用藥科普宣傳】用藥常識,不可不知!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3-11-09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一、一藥為何有多種名稱?
目前在市面流通的藥品往往有多個名稱,給患者選購藥品帶來諸多不便。在藥品使用說明書【藥品名稱】項下一般都列出了藥品的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英文名稱和漢語拼音,在有關的藥物手冊上還列出了藥品的別名。對藥品的這些名稱,患者在用藥前首先要明白其概念,以免糊涂用藥。
(一)通用名稱
即國際非專利名稱,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稱。如阿司匹林、青霉素等。中國藥品通用名稱是由國家藥典委員會按照《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的中文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一種藥物只有一個通用名稱。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藥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通用名稱。
(二)商品名稱
許多生產廠家或企業(yè)為了樹立自己產品的形象和品牌,除了報批了通用名稱之外,往往給自己的產品再注冊一個商品名稱,以示區(qū)別其他企業(yè)的產品。一般在商品名稱的右上角加注R,說明這個商品名稱已被注冊,其他廠商不得再使用。同一種藥品由于生產廠家不同往往注冊不同的商品名稱,藥品宣傳大多使用商品名稱。在用藥前,要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弄清藥品的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稱。因為不同廠家生產的同一種藥品,盡管商品名稱不一樣,但其通用名稱是一樣的。只要通用名稱相同就屬同一種藥品,不可同時服用,否則會重復用藥,后果嚴重。
(三)別名
由于一定歷史原因造成某藥曾在一段時間使用過一個名稱,后又統(tǒng)一改為現(xiàn)今的通用名稱,那個曾使用一段時間、人們已習慣的名稱即稱為別名。例如雷米封為異煙阱的別名,撲熱息痛為對乙酰氨基酚的別名等。
二、哪些藥物不宜嚼碎或掰開?
有些口服劑型,嚼碎或辦開后服用,不僅達不到應有的治療效果,還會產生很大的不良反應,甚至造成中毒,例如:
(一)對口腔或胃黏膜有較強刺激的藥物
如助消化藥胰酶,口服時應整片吞服,不得嚼碎,以免藥粉殘留在口腔內,導致嚴重的口腔潰瘍;又如,緩瀉藥比沙可啶,為避免對胃黏膜較強烈的刺激,應整片吞服,且服藥前2小時不宜服用抗酸藥、乳汁、牛奶或進食。
(二)腸溶制劑
如紅霉素腸溶片、阿司匹林腸溶膠囊等,應整個吞服。這些藥物的外邊均有腸溶衣保護,在胃液中2小時不會發(fā)生崩解或溶解,其目的是為了滿足藥物性質及臨床的需要,如:減少藥物對胃黏膜的刺激;提高部分藥品在小腸中的吸收率和利用度;掩蓋藥品的不良臭味;避免部分藥品在胃酸作用下分解失效。若嚼碎后服用,將會失去上述作用。
(三)緩釋、控釋制劑
生產這類劑型是為了控制和延緩藥物的釋放,滿足臨床的需要,在制劑工藝方面具有特殊的滲透膜、骨架、滲透泵、儲庫、傳遞孔道等結構。若嚼碎或掰開后服用,上述的特殊結構被破壞,便無控制或延緩藥物釋放的作用可言,不僅改變了療效,還會引起不良反應。
三、用水服藥喝多喝少
有講究嗎?
在服用藥品的過程中,對于哪些藥物服用后應多喝水,哪些應該少喝甚至不喝,半數(shù)以上的人不能準確答出。
一般的口服劑型,例如大部分片劑通常用150—200毫升水送服即可。用水太多會稀釋胃液,加速胃排空,反而不利于藥物的吸收。但是對于一些特殊藥物,為減弱其毒性,避免對器官特別是對腎臟的損傷,或要求服用藥物后每日必須飲水2000毫升以上。比如:在服用抗痛風藥后,應大量飲水(一日應2000—2500毫升),以降低黃嘌呤結石及腎內尿酸沉積的風險;服用排尿結石的藥后,也須大量飲水,保持一日尿量2500—3000毫升,以沖洗尿道,稀釋尿液,降低尿液中鹽類的濃度和尿鹽沉淀的機會。
同時,在服用某些藥后,則需要少飲水甚至短時不飲水。比如:氫氧化鋁凝膠、硫糖鋁、膠體果膠鉍這些保護胃黏膜藥,在服用前后半小時內,不宜喝水,否則影響藥效;復方甘草合劑、止咳糖漿、川貝止咳露這些鎮(zhèn)咳藥,服藥后也不宜馬上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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