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1003287318N/202008-00085 | 組配分類: | 自然災害生活救助 |
發(fā)布機構: | 堯渡鎮(zhèn)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名稱: | 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分配標準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0-08-13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一)緊急轉移安置項目:按緊急轉移人口數和相應的標準。其中:臺風災害人均90元,其他災害人均230元。
(二)過渡性生活救助項目:按照受災地區(qū)過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數和生活救助標準。其中:省啟動Ⅳ級以上救災應急響應時,對“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群眾實施救助,每人每天補助10元、救助期限3個月。其中:省啟動Ⅱ級以上救災應急響應時,每人每天補助10元和1斤糧、救助期限3個月。
(三)旱災救助項目:對因旱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按照人均60元標準。
(四)冬令春荒困難補助項目:對冬令、春荒期間存在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的受災群眾,按照人均90元的標準以及省級承擔比例測算分配。
(五)農房倒損恢復重建項目:按照倒房重建人員困難情況、重建戶數、重建修繕性質對應的標準,即當年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當前標準為:五保戶、農村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6萬元;其他困難戶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4萬元。
(六)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項目:按照災害發(fā)生等級、遇難人數。具體補助標準為每位遇難人員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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